烟台市芝罘律师调解中心(以下简称“中心”)成立于2020年1月14日,系烟台市芝罘区司法局主管下的社会组织。2020年7月,中心入驻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,成为烟台市一家常驻法院律师调解机构。随后,分别入驻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、莱山区、福山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。五位一体的布局使中心成为辐射烟台四区的专业性、权威性调解机构。 中心现有坐班律师调解员4名,书记员10名,兼职律师调解员100余名。经过近三年不断运作和完善,中心现已形成一整套完整、高效的调解流程。主要特点如下: 中心可受理各类民商事纠纷案件,包括刑事附带民事纠纷的民事部分。 根据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、山东省司法厅印发《关于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》的精神和要求,案件调解费收费标准为法院应收诉讼费的50%。案件调解费的负担方式由调解双方当事人协商,支付至中心专用账户,中心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。
三、中心工作流程

目前各法院均设立律师调解工作室,收到立案庭分配的案件后,3日内联系原被告,通过现场或视频方式调解成功后,当日可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,同日出具司法确认裁定。从收到法院委派案件至出具《司法确认裁定》结案,5日即可完成,长不超过30日,相比一般诉讼程序可以有效规避“立案难”的问题。 2、《司法确认裁定》具有法院强制执行力,规避“执行难” 中心出具调解协议书后,各方可就已达成的协议申请法院司法确认,法院出具《司法确认裁定》。与以往不具备法律效力的人民调解协议不同,律师调解的《司法确认裁定》具有司法强制执行力。以金融纠纷案件为例,《司法确认裁定》代表诉讼流程结束,不仅可以作为金融机构内部核销文书,还可在一方不履行调解协议内容时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。 针对不同案件,律师调解员和书记员可灵活运用电话调解、现场调解和视频调解等多种方式,特别是疫情期间的视频调解,对各方当事人可实现便捷性操作。视频调解留有调解过程记录、笔录、协议及法官现场指导视频,能够保障视频调解的高效性、规范性和有效性。 由于当前“立案难”的问题尚未得到有效解决,同时由于中心影响力逐年扩大,越来越多当事人以律师调解作为解决纠纷的首选。中心入驻各法院以来,取得了丰硕的成果。2021年度各院律师调解中心共调解案件3961件,调解成功696件,出具《司法确认裁定》519份;截至2022年10月末,各院律师调解中心共调解案件2522件,其中调解成功549件,出具《司法确认裁定》294份。 “和为贵”成立于2022年6月,系我市为解决司法症结成立的创新机构,其类似微型、速裁法庭。芝罘区法院联合调解中心共同向“和为贵”派驻调解工作组进行诉前调解。“和为贵”在发挥法院“穷尽当事人一切联系方式”的职能后,从源头缓解“送达难”问题。对于逾期时间较短的信用卡案件,银行可在立案前将能联系上被告的案件交于中心,中心先行联系被告后,只要被告有调解意愿即刻预约调解。这种“先调解再立案”的模式可以有效缓解金融案件“立案难、送达难、执行难”的困境。